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奶站及奶源饲料质量专项

时间:2014-12-28 00:30:14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双政办发〔2008〕46号 分类导航: 所属类别: 发布日期:2008-09-26 关键字:奶站 奶源 饲料 质量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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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奶站及奶源饲料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双政办发〔2008〕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双鸭山市奶站及奶源饲料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双鸭山市奶站及奶源饲料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规范奶业正常生产秩序,保护奶农利益,保障市场供给,确保奶业健康稳定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6号)和省政府关于奶站专项整治视频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奶农利益为目标,以严厉整治奶站和奶源、饲料质量为重点,确保生鲜奶和乳制品、饲料安全,推动我市奶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一个月,至十月底结束。一是坚决杜绝在鲜牛奶、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及其它各种有害化学物质等掺杂使假违法行为;二是将所有奶站、收奶点、奶农、乳品加工企业、饲料经营及加工企业纳入监管范围;三是对各养牛小区(专业村)进行规范化管理,增强奶农守法经营意识,切实提高生鲜牛奶质量,确保不倒奶,不杀牛。

  三、工作重点

  (一)迅速摸清底数。各县、区迅速组织联合检查组,深入基层,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

  (二)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对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各种掺杂使假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取缔;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确认含有三聚氰胺和掺杂使假的牛奶,严禁出售,坚决销毁。

  (三)严格生鲜牛奶质量检查。乳品生产企业及监管部门要增添检测设备,提高检测手段,加大检查力度,提高抽样检测频率,重点检查生鲜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物质以及盐、碱、糖、植物蛋白、水、淀粉、粘稠剂等添加物,做到户户取样,批批送检,确保鲜奶质量。

  (四)实施驻站监督。各县、区要向辖区内的收奶点、奶牛养殖专业村派驻收奶监督员。重点做到“五查”:

  1.查奶牛健康状况。检查奶牛的免疫记录、饲料来源、兽药使用情况,确保奶牛健康状况良好。

  2.查牛奶质量状况。督促奶站和收奶点加强常规检测。

  3.查器具环境消毒状况。指导、监督奶站和收奶点落实卫生防疫消毒措施。

  4.查冷链设施运转情况。指导奶站和收奶点加强设施设备维护,确保生鲜奶不变质。

  5.查销售运输状况。对销售运输过程进行监督,不允许各种人为添加违禁物或有害物的现象发生。

  (五)强化对饲料生产企业监管。对辖区内奶牛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奶牛养殖场(小区)自配料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四个百分之百:一是对蛋白原料生产企业现场检查率达到100%;二是对奶牛饲料的生产企业产品抽检率达到100%;三是对生产使用自配料的规模化奶牛养殖场检查率达到100%;四是确保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持证率达到100%。

  (六)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做到市包县(区),县(区)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包村,奶农之间实行“信誉户联保”,做到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为奶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市奶站及奶源、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奶站及奶源、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高民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委主任候德安同志和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康元忠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有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科技信息局、市农委、市广电局、双鸭山日报社、市畜牧兽医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监督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康元忠同志兼任。

  4个监督组:

   组,由市畜牧兽医局牵头,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负责检查各区的奶站和奶源基地。

  第二组,由市畜牧兽医局牵头,市卫生局、市农委配合,负责检查集贤县和友谊县的奶站和奶源基地。

  第三组,由市畜牧兽医局牵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科技信息局配合,负责检查宝清县和饶河县的奶站和奶源基地。

  第四组:由市畜牧兽医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工商局配合,负责检查全市饲料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明确责任。此次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由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由畜牧兽医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必须做到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奶站及奶源、饲料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要求,明确专项整治行动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保证监管人员和经费到位,确保奶站及奶源、饲料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报告制度。专项整治期间,各县、区畜牧兽医部门要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实施效果以及遇到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将专项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畜牧兽医局,经市畜牧兽医局汇总后报市政府。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奶站及奶源、饲料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市广电局、双鸭山日报社要及时曝光掺杂使假等违法案例,树立消费者信心。同时,加强对奶站、收奶点、奶农的宣传,提高守法意识,保证生鲜奶质量安全。

  (五)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奶站及奶源、饲料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奶站及奶源、饲料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违法执法行为的,将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责任。

  市奶站和奶源、饲料质量专项整治举报电话:6107684。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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