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建设现代化农业示范

时间:2014-12-28 00:30:15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鹤岗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鹤政办发〔2008〕22号 分类导航: 所属类别: 发布日期:2008-04-14 关键字:农业 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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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建设现代化农业示范区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发〔2008〕 22号

各县、东山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鹤岗市建设现代化农业示范区试点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鹤岗市建设现代化农业示范区试点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 发展现代化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的精神,按照《黑龙江省农机管理局关于建设现代化农业示范区试点单位的通知》(黑农机发〔2008〕5号)的要求,2008年在两县、东山区建设现代化农业示范区试点,进而推进全市农业现代化进程,为确保试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通过农机项目建设,用先进的农业机械装备农业,进行耕作,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科技含量,提升粮食品质和产量,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推进农业规模经营,促进战略性结构调整,分离和转移土地上的多余劳动力,发展畜牧业和二、三产业,为 持续稳定提供数量多、质量好的商品粮,实现农产品竞争力增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

  二、 重要意义

  通过组建农机合作社、水田协会等农机项目机构,将现代化农业示范区农机装备、生产手段、生产条件、经营管理等全面实现现代化,形成以保护农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为基础的、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把项目区农业建成科学化、工业化、集约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的现代农业,推动全市农村经济繁荣发展。

  三、 工作目标

  (一)2008年建设现代化农业试点6个,其中绥滨县2个;萝北县2个;东山区2个。6个试点规模化经营面积在2万亩以上,每个试点规模化经营面积在2000亩以上,拉动全市规模化经营面积5万亩以上。

  (二)每个试点转移劳动力35%以上,并合理安置。

  (三)每个试点农业机械化综合程度达到92%以上。大豆平均亩产比当地前三年平均亩产增长10%以上;玉米平均亩产比当地前三年平均亩产增长10%以上;水稻平均亩产比当地前三年平均亩产增长5%以上。

  四、 经营模式

  (一)搞好土地流转,实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示范区土地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流转,积 探索以农业机械为基础的股份合作制、农机大户联合体、返租倒包、场县跨区作业等多种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方式,实行“七统一”,即统一购置农用生产资料、统一轮作、统一整地、统一播种、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获、统一销售或加工。

  (二)发挥中介组织作用,搞好劳动力转移。市、县劳转管理及中介机构重点为示范区劳动力转移服务,示范区转出的农民优先享受阳光工程技能培训,并优先转移。各县(区)筹建的农副产品加工厂,优先考虑安排示范区村屯劳动力就业。对转移出的农民工签订转移协议,保证劳动力不回流。示范区劳动力转移数量要达到35%以上。

  (三)全面实施现代化农业技术,保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示范区在实施“七统一”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农业标准化作业,良种与良法结合,充分发挥大型农机装备的作用,积 开展场县共建活动,引进农场先进的生产模式,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使示范区真正建成现代农业发展的榜样。

  五、 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

  为保证项目的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以市长张雨浦为组长,副市长梁贞堂为副组长,由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机总站、市农业开发办为成员单位的现代化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部门协调、监督管理、科学决策。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机总站,办公室主任张晓伟,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规划建设、技术指导、业务培训、资金管理、项目申报。

  (二)加大现代化农业示范区试点投入

  为保证组建现代化农业示范区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将给予政策扶持。一是加大对现代化农业试点农机项目重点投放,对于试点村组建合作社自筹资金不足,需贷款的试点,财政部门将给予贴息补贴;建立农机作业合作社的试点,待场库棚建成后,经验收合格政府给予5万元补贴。二凡是土地流转超过2000亩以上并进行规模经营的试点,流转土地每亩奖励给农户10元。流转土地的农户仍享受 的惠农补贴政策。三是对于水田规模经营的要加大大棚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各县、东山区政府对新建水稻育苗大棚每栋补贴2000元(育苗面积每栋不少于300平方米),激发广大农民建棚的积 性。四是加大新农村建设、水利、农业等项目对示范区试点投入,重点加强乡村公路、东北黑土地水土流失治理、节水灌溉及农业技术在现代化农业试点中的扶持。

  (三)开展订单农业

  由市政府组织龙头企业与现代化农业示范区签订订单农业,统一采购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物资,签订订单,享受科技项目和技术服务。

  (四)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

  各县、东山区政府及市、县农机部门要迅速开展工作,组织专人深入村、屯,指导现代化农业示范区建设,协调解决在示范区建设中涉及农民利益的相关问题,确保不发生上访事件。市、县农机部门要设立专线电话。同时,在政策上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流转土地的农民在合作医疗等贴近农民生活的问题上优先享受各项优惠政策。进城打工、从事二、三产业经营的,子女就学享受城市学生义务教育的同等待遇,发展其他产业的,优先协调贷款,享受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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