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在职工作人员应征服兵役工资支付问题给黑龙江省人民委

时间:2014-12-28 00:30:46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文号: 分类导航: 所属类别: 发布日期:1955-05-18 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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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关、团体、企业在职工作人员应征>兵役的工资支付问题,一律规定由原工作单位发给到离职月份的全部标准工资,实行计>工资制者可按其离职前三个月的实际平均工资计发。过去多发者不退,少发者照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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