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8 00:30:47 作者:楹庭律师团
黑龙江、吉林、安徽、河北省民政厅: 你们报来的关于要求增设对口收容遣送站的请示(黑民事〔1993〕42号、吉民文〔1993年〕160号、民事函〔1994〕118号,冀民福请〔1995〕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黑龙江省的齐齐>尔市、佳木斯市、牡丹江市,吉林省的长春市、延边州、白城市,安徽 省的合肥市、黄山市、滁州市、阜阳地区,河北省的衡水地区等11个收容遣送站为 对口收容遣送站。望进一步加强这些接收站的职工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证对口接收、遣送任务的顺利完成。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