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印发齐齐哈尔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

时间:2014-12-27 22:08:51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山东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齐政发〔2012〕21号 分类导航: 所属类别: 发布日期:2012-03-02 关键字:齐齐哈尔 老龄事业 十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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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政发〔2012〕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齐齐哈尔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齐齐哈尔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条例》和《黑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回顾“十一五”期间,我市老龄事业得到长足发展。老年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健全,城镇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1.8万人和171万人,新农保试点和新农合参保率达到91%和99.6%。
  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五七工”、“家属工”和农林牧渔场职工全部纳入养老保险,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解决了政策性和依法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保、“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费以及国有企业职工历史工资拖欠问题。
  社会养老服务不断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在城镇普遍开展。老年法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维权工作不断加强,各项优待规定得到落实。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文体活动设施不断增加、组织网络不断健全。被授予 唯一的“国际老年友好型城市”,尊老敬老的社会舆论氛围日渐浓厚。
  二、“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十二五”期间,随着20世纪50年代 次人口生育高峰人群步入老年,我市老年人口将进入快速增长期,呈现出发展速度快、程度高、高龄化突出等特点。目前,全市户籍人口60岁以上老年人77.86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4.05%,预计“十二五”
  期间我市老年人口将以年均5%以上的增长速度递增。到2015年,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预计将达到98万人,约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17.7%。“十二五”期间,我市老龄事业发展既面临良好的机遇也存在一定挑战。快速增长的老年人口使社会保障面临更大压力。日益增长的老年人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突出。急剧增加的空巢老人和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给家庭和社会养老带来更为沉重的负担。亟待发展的老龄事业和资金投入相对不足的矛盾更加明显。复杂多变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对老龄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紧紧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人口老龄化发展的新特点,实施积 的人口老龄化战略。完善老龄政策法规体系,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大力发展老年文化事业,加大老龄基础设施投入。提升为老服务水平,努力满足广大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实现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老年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城乡老年人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建立多层次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居家养老和社区服务网络基本健全,基本满足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体育健身活动广泛开展。老年社会服务管理进一步创新,老龄工作组织体系更趋完善。社会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更为浓厚,老年人权益得到更好维护。老年人社会养老服务水平、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一切以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作为老龄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六个老有”,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老年人的根本利益。
  2.坚持统筹发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努力缩少城乡老龄事业发展差距,促进老龄事业城乡统筹发展,不断提高老龄工作整体水平。
  3.坚持创新突破。结合实际,紧密联系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针对老年人的多层次需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科学务实,创新突破,推动老龄事业创新发展。
  4.坚持协调联动。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
  的要求,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调动各方积 性,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协调联动,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任务要求
  (一)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
  1.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完善企业职工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新农保参保率达到80%以上。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建立养老金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标准。健全完善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纳入省级统筹,确保失地农民老有所养。
  2.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统筹层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且不低于5万元,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实施医保城乡一体化管理,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将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其他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十二种特殊慢性病保障范围。
  3.加大老年社会救助力度。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城乡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增长机制和分类施保制度,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供养制度,提高供养水平和集中供养率,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70%。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制度,做好与相关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充分保障困难老年人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4.完善老年社会福利制度。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及时出台和调整优待老年人政策,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鼓励社会各行各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进一步落实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适时提高标准,扩大覆盖面。
  (二)建立健全老年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1.推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网点和队伍建设。整合重点医院的医疗卫生资源,加快 医院南苑一期工程、中医院门急诊病房楼、结核病医院门诊病房楼等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医疗和护理水平。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提高基层为老医疗卫生服务效率和质量,村卫生所逐步实现四室一房规范化设置且不低于60平方米。
  2.开展老年疾病预防工作。县级以上综合医院逐步设立老年人门诊和老年病房,乡镇医院、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站(所、室)进一步健全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和制度。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认真落实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查体制度。为老年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为老年贫困精神病患者发放免费药品。
  3.发展老年保健事业。建立健全老年病研究、预防、咨询、护理、康复等老年健康服务机制,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探索建立老年病防治中心。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健康教育,普及保健知识,注重高龄、空巢、患病等老年人的精神关怀和心理健康指导。
  (三)加快为老服务体系建设
  1.大力推进机构养老服务。加大政府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老年公寓、老年护理院等面向社会老年人的住养服务机构,不断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十二五”期间,新建百张以上床位民营养老机构5家,全市养老机构养老床位总量达到2.9万张,全市3%的老年人实现入住养老机构集中养老。在现有养老机构中,至少要培育建设1所集生活照料、医疗康复、老年大学、认证培训、文体娱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有示范作用的市级大型综合性养老机构,各县(市)区至少培育建立1所县级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完善和落实民营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定具体标准,提高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2.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依托和利用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以及相关服务行业的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县级、街道、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到2015年,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实现社区和中心村全覆盖。全市90%的老年人实现家庭照料养老、7%的老年人实现社区居家养老。建立养老服务评估、监管和政府补贴制度。引导各类志愿者组织开展居家养老志愿者服务活动。
  3.发展老年护理康复服务。打造示范性养老机构,在现有养老机构中,至少培育建设1至2所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市级专业性护养院,有条件的县(市)区确定1所护养院,配备相关设施,开展长期护理和临终关怀服务。“十二五”
  期末,全市护养院总数要达到16所以上,形成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服务规范的老年人长期照料网络,并制定系统的服务规范。
  4.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各类老年服务机构要按照 有关规划要求和建筑设计标准规范进行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业规范管理制度,逐步实行准入制、持证上岗制、培训制、等级资质评估制、行业协会介入制等。加强老年服务业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培训,并纳入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总体规划。建立培养老龄事业专门人才的教育培训机构,在现有院校中调整设立一批老龄事业相关专业,加强后备人才培养。
  (四)优化老年人生活环境
  1.加强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要将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对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场所建设的投资力度。“十二五”期间,全市50%的社区要建有1所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达标日间照料中心。政府鼓励支持通过整合、置换或转变用途等方式,将闲置公共设施资源改造用于养老服务,加快老年人公共活动设施建设。
  2.深入推进城市无障碍化建设。加强对居住小区、园林绿地、道路、建筑物,特别是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城市道路和养老场所无障碍率要达到100%,已建居住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场所的无障碍改造率达到70%。
  3.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把敬老爱老助老道德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列入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打造“孝亲敬老之城”,提高我市“国际老年友好型城市”形象和建设水平,开展“老年人和谐社区”、“老年温馨家庭”创建活动。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敬老月”和“老年节”等系列活动,形成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
  (五)大力发展老龄产业
  1.完善老龄产业政策。把老龄产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省扶持行业目录。制定出台引导老龄产业发展的各种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采取信贷支持、减免费用等特殊政策,扶持尚在起步阶段的老龄产业。贯彻落实 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积 鼓励、引导和规范个体私营和外资等非公有资本参与老龄产业的发展。
  2.培育老年消费市场。支持各有关行业、企业研究开发生产老年系列产品,促进老年用品升级换代,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积 支持老年康复辅具、护理用品、自助设备等老年用品的科技创新和研发。鼓励中介机构参与老年产业发展,提供评估、咨询和第三方认证等服务。
  3.引导老龄产业健康发展。完善老龄产业的相关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建立老年用品和老年服务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标准体系。培育行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监管。开发、培育和规范、繁荣老年消费市场。
  (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1.健全老年教育网络体系。县(市)区可结合当地实际建立老年大学,街道、乡镇可建立老年学校,居委会和行政村可建立老年学校分校(办学点),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传媒积 开展老年教育,形成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教育网络体系。
  发展老年文化体育设施。加强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县(市)区采取改造、扩建、新建相结合的方法,至少要有1处规模较大的综合性老年文化体育场所,每个社区、乡镇至少要有1至2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并针对老年人活动的特殊性,不断充实和完善相关活动设备设施。开辟和增加室外老年活动场所,健身场所、健身设施基本覆盖城乡社区。
  3.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制定相关政策法规,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入老年文化体育事业。各县(市)区要建立定期举办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的制度,坚持开展经常性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要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老年文体活动的宣传,办好老年专题节目和栏目。
  (七)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1.健全完善老年政策法规。认真贯彻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断增强社会公众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观念,提高老年人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及时出台和调整优待老年人政策,全面落实老年人的各项权益和待遇。
  2.建立健全老年法律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各级老年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组织,设立老年法律服务社区网点,使老年人就近、及时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以法律援助机构为主体,以和法律服务所为骨干,以法律志愿者为补充,建立全市老年人法律援助网络。
  3.依法惩处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研究涉老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加强涉老违法犯罪预防。建立健全对涉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制度。
  (八)加强老年人社会管理
  1.推进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建设。加强村(居)委会和党支部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引导基层老年协会等各类老年群众组织规范发展,充分发挥老年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保护、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的作用。“十二五”期间,设立老年协会的城镇和社区达到95%以上、达到80%以上。
  2.加强对老年人力资源的管理。建立老年人才档案和信息库,实现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规范化、有序化、合理化。开发和培育老年人才市场,积 搭建老年人才服务平台,拓宽老年人才参与社会的渠道。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老年人才信息服务中心,发展健康老年人志愿者队伍。
  3.关心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在落实“六个老有”的同时,结合老年人思想实际,积 探索老年思想政治工作新形式、新途径。发挥基层党支部、老年协会、老年大学等作用,组织、引导老年人开展时势政治学习,参与民主政治生活和社会活动。
  4.建立新型老年人社会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整合社会资源,逐步建立家庭、社区、单位、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相结合的老年人社会服务管理体系。根据形势发展和老年群体出现的新特点,探索老年人社会服务管理的新形式。
  5.支持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与科学研究、公益事业、社区文化活动等社会事务和社区工作,发挥老年人在教育下一代中的示范和教育作用。鼓励和支持农村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工业等经济活动。积 倡导老年人开展自助和互助活动,努力探索实现老有所为的新形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将老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协调解决老龄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政策,不断健全完善我市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制度,积 调动社会各方积 性,使广大老年人得到实惠。
  (二)建立健全多渠道的老龄事业投入机制。加大老龄事业资金投入,重点在老年服务设施、老年文化教育、老龄科学研究和老年活动等方面加大投入,逐步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发展老龄事业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社会资金投入激励机制,鼓励民营资本和境外资金投入老龄事业。
  (三)加强老龄宣传和科研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积 营造有利于老龄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加强老龄宣传阵地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老龄宣传活动,营造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的声势和氛围。加强敬老文化建设,将尊老敬老道德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作为城乡文明创建、公民道德建设、中小学德育教育和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老龄科研工作,充分发挥高校和社会科学研究单位的作用,不断提高老龄科研的质量和水平。
  (四)落实目标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对本规划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列入部门绩效考核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有效推进,努力完成目标任务。各级老龄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我市老龄事业不断发展。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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