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2处!即查即拆!违建阳光房(棚)拆除行动进行中..

时间:2019-11-16 15:39:47 作者:楹庭律师团

阳光房也称为玻璃房,有些建在露台上,有些建在公共平台上,经过长时间的风吹日晒雨淋后,阳光房玻璃会老化、钢材也会锈蚀,不仅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还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

今年是我区争创“基本无违建区”之年,五月起我区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正式亮剑,开展专项行动。拆除违建阳光房(棚)也是我区“无违建”创建工作的验收重点之一。

今年以来我区阳光房整治顺利推进,已拆除违建452处,涉及面积1738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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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违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今年是我区争创“基本无违建区”’之年,屋顶违建作为影响城市形象的重要因素,我区多措并举,专门成立区“亮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设置督查组,落实街道全面整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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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市心南路和向旭路交叉口的开元广场悦墅小区内,以阳光房(棚)为主的108处违建被集中查处,进行了拆除。经过测绘、比对,这些违建涉及46户房屋,违建面积共计1622.215平方米。目前拆除工作已全部完成。

推行“人性化”操作

除了对屋顶违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我区在阳光房(棚)整治中推行“人性化”操作。不少镇街结合居民意见,在拆除违建的同时,解决居民困扰。如城厢街道就实行老旧小区改造与屋顶违建拆除同步进行的方式。在每个小区拆除违建前,街道都会组织老旧小区改造办、社区和居民代表,对小区整体改造方案进行讨论评审。“与普通的违法搭建不同,屋顶违建有可能破坏楼顶结构。”城厢街道“三改一拆”工作组相关人员表示,尤其是屋顶违建拆除后的防水施工方案,既要杜绝拆除后的漏水隐患,又要符合城市管理规范,方案制定难度很大,往往需要听取多方意见、多次论证后,才能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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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拆除过程中,城厢街道采取“拆除一幢、移交一幢、改造一幢”的方式,街道负责拆除违建并清除垃圾,再移交给旧改办,由旧改办实施防水改造,做到拆除与改造的无缝对接,消除了因拆除后未能及时改造造成的漏雨漏水现象。借助老旧小区改造,城厢街道已实施回澜南园、金城花园、怡景公寓、郁家弄等四个小区的屋顶违建拆除,共涉及81幢 421 户。截至目前,已拆除 58 幢 300户,共计面积13900平方米,剩下将在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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