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8 12:22:56 作者:楹庭律师团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评办法的通知
通政办字[2008]248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评办法
为切实加强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及时、准确、详实地为市政府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实现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二)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二、考评内容
(一)上报信息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情况;
(二)上报信息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采用情况;
(三)上报信息被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采用情况;
(四)被考评单位政务信息工作开展情况。
三、考评办法
上报信息考评按年度进行,考评时段为每年的1月份至12月份。考评采取量化计分办法,各考评单位的考评得分由三个部分组成:
(一)报送信息加分
1、《政务要情》,每个工作日出刊,每条信息5分。主要刊发:全市各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旗县市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和建议,各地区、各部门在工作中具有在全市推广价值的创新举措,具体工作中面临的难题或应引起上级重视的苗头性问题,落实上级政策存在的困难,推进工作开展的合理性建议等。
2、《政务要情》(特刊),不定期出刊,每篇20分。主要刊发:综合性、经验性、调研性、问题性信息。
3、《通辽政务信息》,每月4-6期,每条3分。主要刊发:部门、基层常规性工作开展情况。
(二)累计加分
同一条信息被多个刊物采用可累计加分。
(三)奖励加分
1、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刊物采用每条15分。
2、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每日要情》采用每条10分,上报国办信息采用10分,其他综合文稿采用每篇20分。
3、国务院领导批示信息另加50分,自治区领导批示信息另加30分,市政府领导批示信息另加20分。
4、按时完成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约稿任务的单位,按约稿信息完成质量另加1-5分。
(四)失误扣分
1、无故未完成约稿任务或信息内容严重失实,一次扣减15分,并给予通报。
2、灾情、疫情和重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紧急信息出现瞒报、漏报、迟报现象1次扣减5分。
(五)信息工作开展情况计分
政务信息工作开展情况总分为100分,主要包括:
1、通过市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专网报送信息情况(30分)
2、信息工作制度健全,有明确的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信息员(30分)
3、配合市政府办公厅开展信息工作情况(20分)
4、召开信息工作会议,对信息人员开展培训情况(20分)
(六)累计得分
报送信息累计分数-失误扣分+信息工作开展情况计分
(七)考评分组
1、旗县分组情况:旗县市区直报点(科尔沁区、霍林郭勒市、奈曼旗)为一组进行考评;全年信息报送条数不得少于300条。科左后旗、库伦旗、开鲁县、扎鲁特旗、科左中旗、通辽经济开发区为一组进行考评;全年信息报送条数不得少于300条。
2、部门分组情况:按各部门的信息量大小,分为两组:
A、统计局、发改委、人行、经委、财政、民政、农牧业、林业、水务、商务、审计、劳动、监察、交通、旅游、公安、建设、卫生、教育、工商、国土等部门一年信息报送数量不少于200条。
B、供销、扶贫办、国税、地税、计生、环保、文化、广电、科技、司法、人事、粮食、规划、民委、商检、药监、金融办、法院、检察院、质监、体育、地震、工会、红十字会、安监、气象、人防办、电业、残联、妇联、档案、农行、农发行、建行、中行、通辽职业学院等部门一年信息报送数量不少于100条。
四、考评反馈
(一)市政府办公厅每月在《信息采用通报》上公布各考评单位本月得分和累计得分情况,在市政府政务信息专网上公布具体采用条目,在年终最后一期《信息采用通报》上公布被考评单位年终考评结果。
(二)各考评单位以年终累计得分排序,并按完成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情况,分优、良、差三个等级,具体要求:
1、完成全年信息报送数量,未发生重大、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问题,认真、按时完成约稿任务,信息工作开展积 主动的为优;
2、完成全年信息报送数量,基本未发生重大、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问题,按照完成信息约稿任务,信息工作开展情况一般的为良;
3、没有完成全年信息报送数量,存在重大、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现象,不能按时完成信息约稿任务,信息工作开展无成效的为差。
五、表彰奖励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按年度对信息工作完成突出的单位及优秀信息员进行通报表彰。旗县市区直报点取前2名为优秀,非直报点取前2名为优秀,市直各部门A组取前6名为优秀,B组取前6名为优秀。被评为信息报送先进单位的,可表彰该部门或单位1名优秀信息员。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