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8 12:23:42 作者:楹庭律师团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
现将《呼伦贝尔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三月五日
呼伦贝尔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
按照 和自治区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切实抓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在2007年整治关闭68户非煤矿山企业的基础上,2008年继续加大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整治和尾矿库专项整治,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和违法开采行为,关闭淘汰工艺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非煤矿山安全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2007年非煤矿山关闭25%,已经完成自治区2007年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关闭矿山企业数。2008年我市非煤矿山关闭总数为40户,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力争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关闭任务。建立健全和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逐步减少事故量,进一步遏制坍塌、冒顶片帮、放炮、中毒窒息和透水等重特大事故。?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及关闭对象?
(一)整治的重点。在巩固2007年以打击取缔非法和违法、关小关差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2008年要以资源整合和扶优扶强为重点,以《呼伦贝尔市非煤矿山资源整合与专项整治方案》确定的9个整合区为重点,以资源整合推进企业做大做强,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海拉尔北山采石场、阿荣旗的四个采石场整合区,要求每个采区整合为一家公司进行开采,扩大生产能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提高企业规模化、机械化开采程度。莫旗、牙克石市、满洲里市、扎兰屯市也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1至2个整合区或由几家大企业跨区域整合。2008年6月末之前,采石场没有能力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没有实施分层或分台阶开采的企业将全部被列为整治的重点。以遏制事故高发的势头为重点,加大对企业的整治力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08〉8号)要求,凡是2007年发生过死亡事故的非煤矿山企业,均列入2008年专项整治的重点,2008年凡是发生1至2人死亡事故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改3至6个月;凡是发生3人以上(含3人)事故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责令停产6至12月。在整改时间擅自生产的、整改不合格或逾期未整改的企业,一律予以关闭。?
(二)整改的内容。在井工矿实现机械化通风、露天采石场实施中深孔爆破技术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14项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3)安全例会制度;(4)安全检查制度;(5)安全教育制度;(6)设备管理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和管理制度;(8)危险源管理制度;(9)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1)事故管理制度;(12)应急管理制度;(13)安全奖惩制度;(14)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等。深入贯彻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2007-2006)工作,以矿山风险控制为核心,注重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科学、全面、系统的对安全管理的全过程进行规范。对创建安全标准化的非煤矿山企业实施分级管理。?
(三)关闭的对象。根据《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字〈2007〉144号)文件,规定整改的11项内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非煤矿山列为关闭对象;被列为《呼伦贝尔市非煤矿产资源整合与专项整治方案》关闭名单的企业一定要按期关闭;今年重点关闭的21户企业(见附表)必须落实到户、责任到人。新建、改建、扩建的企业达不到以下生产规模,安监部门不予受理“三同时”申请。铁、锰、钛等黑色金属最低生产规模6万吨/年;铜、铅、锌、钼、铋、钴等有色金属最低生产规模3万吨/年;金等贵金属最低生产规模1.5万吨/年;银等贵金属最低生产规模10万吨/年;非金属矿中白云岩、石灰岩最低生产规模5万吨/年;萤石最低生产规模0.5万吨/年;硅石最低生产规模1万吨/年;珍珠岩、沸石及页岩最低生产规模0.6万吨/年;饰面石材最低生产规模是0.5万立方米/年;建筑用砂、陶粒粘土和砖瓦粘土最低生产规模是0.6万立方米/年;建筑石料最低生产规模是0.5万立方米/年;矿泉水最低生产规模0.5万吨/年。?
三、整治的原则?
(一)坚持一个矿区原则上只设1户企业的原则。?
(二)坚持扶优扶强,提高本质安全原则。?
(三)坚持机械通风专项整治验收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的原则。?
(四)坚持尾矿库专项整治中存在重大隐患的经整改验收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的原则。
(五)坚持先关闭后整合,在按新建项目进行“三同时”审查、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才能生产的原则。?
(六)坚持建设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的原则。
四、整治阶段及时间安排?
2008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阶段制定实施方案(2月至3月份)。根据专项整治目标,呼伦贝尔市确定2008年关闭矿山企业数,各旗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和措施。?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深化整治(4月至5月份)。各旗市区对本行政区域的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排查,确定整治重点,落实整合和整改方案。落实关闭任务,确定拟关闭名单,并与2008年5月30日前报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非煤矿山科。?
第三阶段实施关闭(6月至7月份)。6月份市政府将派督查组进行督查,进一步落实整治关闭任务;7月份各旗市区对予以关闭的企业依法实施关闭,并在主流媒体公布予以关闭企业名单。?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8月至9月份)。各旗市区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市政府将派出工作组检查验收专项整治工作。?
五、关闭取缔标准?
(一)市政府在呼伦贝尔日报上公告关闭取缔非煤矿山企业名单。?
(二)颁发证照的相关部门要依法吊(注)销采矿许可证、安全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
(三)停止供应电力,切断电源,拆除供电设备设施。?
(四)停止供应火工品,剩余火工品由当地公安机关部门按照 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和统一处理。?
(五)矿井井筒完全毁闭、填实,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生产设备、通讯线路、供水管路全部拆除,遣散从业人员。?
(六)予以关闭的尾矿库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闭库手续。?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旗市区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字〈2007〉144号)文件要求及2008年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效能,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两年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单位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研究有关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加强协调,综合治理。各旗市区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矿业秩序整顿工作结合起来,促进矿业整体安全水平的提升;把专项整治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起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把专项整治与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结合起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督促检查,保证质量。根据工作安排和要求,市安监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将按照《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字〈2007〉144号)文件,组织有关人员及专业组成督查验收工作组,按照关闭取缔的标准,对各旗市区专项整治和关闭取缔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各地区要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