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8 12:24:28 作者:楹庭律师团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转发《盟监察局关于2008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锡署办发〔2008〕85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
经行署同意,现将《盟监察局关于2008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盟监察局关于2008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
2008年,全盟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自治区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盟纪委(扩大)会议和行署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以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机关为目标,按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政风建设和提高行政效能的任务要求,坚持以打基础、抓重点、开好局为基本工作思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职能作用,推动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基础建设
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和盟委、行署的安排部署,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 解决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以及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推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一)积 抓好工作机构和人员的落实。目前,盟本级设立了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在盟纪委监察局设立了效能监察室(与监察综合室合署办公),配备了工作人员。各旗县市(区)全部设立了
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但没有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大部分旗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未设立效能监察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自治区关于“努力做到行政效能监察机构、人员、经费、设备、场所五落实”的要求和全盟集中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会议的部署,各旗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管委会)的领导和支持下,抓紧建立健全效能监察机构,并派驻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尽早在全盟形成上下联动、快捷高效的效能监察网络体系。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规范化管理。盟本级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暂行办法》,明确我盟行政效能监察的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工作程序、工作措施等。同时,进一步修订《行政效能投诉处理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为全盟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各地要结合实际,积 总结探索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经验和办法,为全面推进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抓好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宣传平台,通过开展宣传月、宣传周等活动和在报纸、广播、电视开设专栏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白效能监察的内容、程序和工作方式方法等,使他们积 支持和主动参与效能监察,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的廉政勤政和效能建设。同时,要向社会公布各类投诉举报方式,形
成人人参与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健全行政效能投诉机制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效能投诉工作。要结合我盟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监察厅《关于加强监察机关行政效能投诉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内监发〔2007〕3号),以办理投诉为抓手,围绕投诉、阅办、调查处理、跟踪问效、交办“回执”、督办催报、案件审核、回复反馈、综合统计、立案归档等各项工作,在程序和要求方面进行细化和量化,明确职责,严格要求,促进行政效能投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盟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盟监察局效能监察室)已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建立投诉网站,初步搭建起投诉网络。各旗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和集中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投诉网络,保证人民群众的诉求渠道畅通。
(二)认真办理行政效能投诉问题。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工作原则,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切实将行政效能投诉办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办、有办必果、限时办结”,件件有结果,事事有着落。盟、旗两级行政效能投诉部门要认真筛选案件线索,加大交办和跟踪督办的力度,选准典型的和有影响的案件线索进行直查快办。在纠正解决和查处有关行政效能问题的投诉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锡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一般性的效能问题,要进行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对失职渎职、敷衍塞责、违法行政、作风恶劣和服务质量低下的,要追究相应行政责任,直至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告诫未改,影响恶劣的,不仅处理责任人,还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效能监察工作
(一)以加强行政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为重点,扎实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要采取明察暗访、开展评议等形式,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解决机关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以及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弄虚作假、作风涣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结合集中行政审批服务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开展效能测评,对各职能部门效能情况进行排名通报。要以抓作风建设和树良好形象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题整治活动,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二)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认真开展行政执法部门效能监察工作,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要抓好对各旗县市(区)开展集中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集中行政审批服务行为。要结合集中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积 推广电子效能监察系统,使监督工作更加规范、更为严格、更具时效性。要集中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要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
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把重点放在审批服务、行政执法、窗口服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涉及范围广、影响面大的部门和单位,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依法行政的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积 探索和推行以行政 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逐步建立有关行政问责的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对违反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进行问责。
(三)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效能监察,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结合我盟实际,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效能监察的重点,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或服务项目作为重点效能监察对象,着力解决环境保护、土地草场征用、房屋拆迁和民生领域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四、狠抓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措施的落实各地、各部门要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突破口,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大力开展效能监察。要找准效能监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创新方式方法,并与集中行政审批服务、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政风行风评议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部署,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问负责制、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效能考评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规范约束机制。要提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决策、执行、结果评估等权力运行的
各环节主动开展效能监察,推进决策过程公开、热点问题公开、行政执法过程公开,使行政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自觉改进工作,提高执行力。各级监察机关要摆正位置,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加强与各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主管部门和有关监督职能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善于研究总结,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盟监察局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注重挖掘效能监察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以点带面,适时推广。同时,在督促指导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全盟效能监察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