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员密集场所经

时间:2014-12-28 12:24:39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分类导航: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2008-08-04 关键字:
【阅读全文】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乌政办发〔2008〕104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内政发〔2008〕66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办法》的学习培训工作。要分别抓好相关部门负责人、监管执法人员、人员密集场所经营业主等不同层次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传达到部门、基层,传达到人员密集场所各经营单位。?

 

  二、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展开贯彻落实《办法》的行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人员密集场所管理的实际,切实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配齐必要的装备设施,积 开展各项工作,真正把《办法》落到实处。?

 

  三、安全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文化、教育、商务、旅游、体育等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监管职责,按照《办法》的具体要求,制定本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规范及实施细则,安监局要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指导、协调等各项工作。?

 

  四、市、旗县两级安监部门要在内部设专人或专门机构,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使该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八年八月四日


(完)

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胜诉公告

更多

律师团队

更多
  • 董国女律师

    国女律师

  • 路永强律师

    永强律师

  • 孟雷律师

    雷律师

  • 汪庆丰律师

    庆丰律师

  • 张凤宾律师

    凤宾律师

  • 杨庆律师

    庆律师

  • 刘云律师

    云律师

  • 刘敬祝执行主任

    敬祝执行主任

一键咨询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楹庭动态

更多

联系我们

立即咨询
咨询热线:400-008-3855
010-88825707
010-88825708
010-88820298
拆迁电话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横琴人寿大厦12层
在线-留言 拨打-电话 了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