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电力多边交易市场领导

时间:2014-12-28 12:25:11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分类导航: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2008-09-19 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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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电力多边交易市场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8〕290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作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电力多边交易市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牙萨宁 自治区经济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

  王秉军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福生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成 员:

  王旺旺 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张 德 自治区经济委员会能源处处长

  任玉鳌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处长

  冯建忠 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处长

  高 野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蔚 河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程显明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中心主任

  吴景龙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周顺宏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内蒙古公司总经理

  薛升旗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电力多边交易市场应急启动及实施工作,及时解决影响多边交易市场实施的问题;掌握全区电力多边市场应急启动和运行期间的市场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应对措施;实施市场运行过程中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指挥和综合协调,组织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指导市场运行期间日常工作;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增加有关盟市、自治区有关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处级干部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协调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王旺旺兼任。

  (三)今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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