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呼和浩特市住宅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

时间:2014-12-28 12:30:45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分类导航: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2003-04-15 关键字:
【阅读全文】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呼和浩特市住宅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呼>发[2003]26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 经查, 《呼和浩特市住宅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 (呼>发[2002]7号)第十三条“未经综合验收或者未办理分期验收手续,开发建设单位擅自将房屋和有关设施交付使用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开发建设单位的资质证书”的规定,与《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相冲突。现将该规定修改为“未经综合验收或者未办理分期验收手续,开发建设单位擅自将房屋和有关设施交付使用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吊销开发建设单位的资质证书。” >OO三年四月十五日

(完)

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胜诉公告

更多

律师团队

更多
  • 董国女律师

    国女律师

  • 路永强律师

    永强律师

  • 孟雷律师

    雷律师

  • 汪庆丰律师

    庆丰律师

  • 张凤宾律师

    凤宾律师

  • 杨庆律师

    庆律师

  • 刘云律师

    云律师

  • 刘敬祝执行主任

    敬祝执行主任

一键咨询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楹庭动态

更多

联系我们

立即咨询
咨询热线:400-008-3855
010-88825707
010-88825708
010-88820298
拆迁电话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横琴人寿大厦12层
在线-留言 拨打-电话 了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