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保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和企业通勤车辆正常运行的通知

时间:2014-12-28 12:34:29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分类导航: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2003-05-02 关键字:
【阅读全文】

关于确保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和企业通勤车辆正常运行的通知 内>办字〔2003〕140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 目前,全区各地在加强对公路车辆查验消毒,防止非典型肺炎通过交通工具传播的同时,一些地区仍存在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车辆、企业上下班通勤车辆待检时间过长等影响正常生产秩序问题。为妥善解决上述问题,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盟市要尽快告知各地的公路监测站,对运送生产生活急需物资及危险、易燃易爆物品车辆和企业通勤车辆,作到即到即验、优先通过、尽快放行。? 二、各地区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一手抓抗防疫工作、一手抓经济建设,并主动与当地及通过当地的生产企业、运输企业沟通协商,采取开辟“绿色通道”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运输畅通。? 三、各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协调解决本通知提到的有关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告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 二零零三年五月>日?

(完)

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胜诉公告

更多

律师团队

更多
  • 董国女律师

    国女律师

  • 路永强律师

    永强律师

  • 孟雷律师

    雷律师

  • 汪庆丰律师

    庆丰律师

  • 张凤宾律师

    凤宾律师

  • 杨庆律师

    庆律师

  • 刘云律师

    云律师

  • 刘敬祝执行主任

    敬祝执行主任

一键咨询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楹庭动态

更多

联系我们

立即咨询
咨询热线:400-008-3855
010-88825707
010-88825708
010-88820298
拆迁电话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横琴人寿大厦12层
在线-留言 拨打-电话 了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