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8 12:32:37 作者:楹庭律师团
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决定
宁政发[2009]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08年,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 质检总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胆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交流合作,不断提升严把国门能力、服务经济能力和技术保障能力,为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一年来,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促进扩大出口,全年检验检疫出入境货物货值10.6亿美元。积 争取 质检总局与自治区政府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建立了推动宁夏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促进扩大出口的合作机制。与地方政府、相关省区口岸检验检疫部门签订了合作协议,全面促进了宁夏食品、农产品扩大出口。共检验检疫出口食品、农产品货值1.55亿美元,涉及到出口77个 和地区的22类112个品种。采取检验检疫收费减半、延长证书有效期等措施,帮助铁合金企业积 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行检验检疫绿色通道、直通放行、分类管理等服务措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实现了出口免验“零”的突破。实施个性化服务,支持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重点工程建设,出台专项措施参与口岸建设,圆满完成朝觐人员与维和部队出入境保障工作。大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被评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继续保持“ 文明单位”的荣誉,营造了和谐检验检疫的良好氛围。
为表彰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奖励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万元。希望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奋进,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不断优化监管手段,提升服务功效,为促进宁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