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06 14:38:06 作者:楹庭律师团
一、农村房屋拆迁流程是怎样
1、依法取得市发展计划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依法取得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定点图;
3、依法取得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4、拆迁实施单位按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进行摸底调查、计算拆迁面积、测算拆迁经费,会同建设单位制定拆迁计划和实施方案。
5、由建设单位在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足额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6、提供产权清晰、无权利负担的安置用房证明;
7、按规定向拆迁管理部门交纳拆迁管理费;
8、拆迁实施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填报《兰州市房屋拆迁许可申报表》一式四份。
9、建设单位携带拆迁申报的所有资料,向兰州市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管理窗口办理行政许可的初审工作。
10、经行政审批中心初审合格后,报拆迁管理办公室进行复核。
11、拆迁管理办公室报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发布拆迁公告。
二、农村房屋拆迁程序怎么规定的
1、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补偿。
4、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如当地规定按城市房屋拆迁规定执行的,从其规定。
来源: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