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10 14:33:35 作者:楹庭律师团
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的程序:
1、申请提出
申请人向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式样附后)。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
2、申请方式
(1)网络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也可下载《申请表》进行填写,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社会保障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部门提效书面申请。本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适当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
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县政府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来源:律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