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是怎样

时间:2021-08-13 15:31:18 作者:楹庭律师团

  一、拆迁补偿原则

  1、先补偿后搬迁、先安置后拆迁;不随意降低原有生活水平,长远生计有保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明确规定,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规定:“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涉及征地拆迁的,要带头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补偿标准。”

  《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建立征地补偿标准的更新机制,适时更新征地补偿标准,把握好调整幅度和周期。”

  拆迁涉及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在征地拆迁中,拆迁补偿又是关键,可是由于在实践过程中,拆迁方经常给予被拆迁人的补偿是少之又少,有的是让被拆迁人先搬迁后补偿,最终征收方失信于被拆迁人,导致被拆迁人无家可归。因此,在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时,必须要遵循“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2、必须是拆一还一。

  如果被拆迁人选择的是产权置换,那么以1:1的面积计算标准将自己的房屋与拆迁方提供的房屋进行置换是最基本的利益保障。根据《条例》规定和政策精神,“拆一还一”是征收补偿的最低限度标准,是绝对不能再打折扣、做减法的。

  3、不低于房屋征收周边市场价。

  对于拆迁补偿,尤其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房屋补偿的价值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4、不得进行非法拆迁、不得停水停电逼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

  二、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三、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是怎样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来源: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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