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合同不能履行违约责任有哪些

时间:2021-08-20 10:36:25 作者:楹庭律师团

  一、拆迁合同不能履行违约责任有哪些

  拆迁合同不能履行违约责任有:

  1、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2、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拆迁补偿合同没有标注违约能够赔偿吗

  拆迁补偿合同没有写明违约事项的话,如果拆迁人在拆迁过程当中有暴力或者不合法的行为的话,那么被拆迁人可以向法院进行上诉要求其进行赔偿。

  拆迁人应当将货币补偿款以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的名义存入本市银行,由银行开具特种存款单。特种存款单可以用于支付购房款,也可以兑取现金。拆迁人支付货币补偿款和房屋调换差价款的时间,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未约定的,应当在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搬离原址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房屋调换差价款的时间,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未约定的,应当在拆迁人交付房屋时一次性支付。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房屋调换差价款,可以以现金支付,也可以通过银行贷款支付。 拆迁补偿安置争议经裁决后,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且拒绝受领补偿款的,拆迁人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拆迁补偿合同没有写明违约事项的话,如果拆迁人在拆迁过程当中有暴力或者不合法的行为的话,那么被拆迁人可以向法院进行上诉要求其进行赔偿。一般拆迁补偿协议是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共同协商签订的协议,对于相关拆迁补偿作出了具体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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