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23 15:47:11 作者:楹庭律师团
大家都知道,拆迁中,签订补偿协议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稍有不慎,满盘皆输,因此签订补偿协议,需要谨慎谨慎再谨慎,今天就跟大家讲讲什么情况下拆迁补偿协议不可以签字。
一、空白的协议不要签
在房屋拆迁中,空白协议是指在重要的协议条款中留了部分空未填,拆迁人就先要求被拆迁人签字的协议。实践中,某些地方的拆迁方一开始会向被征收人承诺各种各样的补偿,但是补偿协议上却没有明确表明。并且会在协议中重要的条款处留有空白。例如:被拆迁房屋土地的位置、面积、拆迁补偿款数额等。
如果被征收人经不住口头上的游说诱惑,盲目签了字,可能会发现,实际到手的补偿比当初签协议时口头谈的补偿少了很多。这时被征收人就处于一个“我为鱼肉,任人宰割”的位置,等到要维权的时候,空白协议上该填的内容,拆迁人早就填好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被拆迁人是很难说清楚哪些条款是签字前就有的,哪些是签字后才填上的。
虽然空白协议是无效协议,但由于缺乏必要的证据,此时如果想维权,主张空白协议无效或者要撤销空白协议,会变得非常困难。所以,被拆迁人不要轻易签订空白协议。如果一定要签空白协议,也要将空白协议签订前后的相关情境进行拍照、录音或者录像,并留存好证据。
二、违约条款不明的协议不要签
实践中,你有没有注意到协议中关于违约责任认定的条款?例如:“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XXX元,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一般来说,由于拆迁补偿涉及到被征收人的巨大利益,很容易产生经济纠纷。但是安置补偿协议都是拆迁方拟定的,所以一些地方的拆迁方就会耍小聪明,在补偿协议中去掉违约条款,或者把违约条款写的模棱两可,这对被拆迁人是极为不利的。
这样的协议一旦签订生效,即使后期发生了经济纠纷,拆迁方也能以协议中未明确违约责任为由,寻找各种理由推脱。这时被征收人也很难明确自己的责任与权利,就如“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因此,我们必须要在协议中明确违约条款,方便日后协议权利受损时维权。
三、不平等的协议不要签
如果在补偿协议中,货币补偿金额低于周边市场价,或者产权置换房屋比例小于一比一等,这都是属于不平等条约,如果被征收人签了字,就代表认可了这些补偿,到时候再进行维权就会相当的复杂和困难。
如果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所以被征收人面对拆迁补偿协议不确定是否可以签字时,一定要咨询专业拆迁律师。谨记,签协议时务必检查所有重点条约是否白纸黑字打印明确,不要轻易掉入拆迁方的圈套。
征收补偿协议内容以及注意事项
征收补偿协议内容包括
1、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房屋的土地证、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的结构、面积、地点、层次、朝向、建筑年限及被征收人家庭结构等。
2、被征收房屋的评估情况。
3、征收补偿安置方式。要根据被征收人的医院确定征收补偿安置方式。
4、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用房地点面积、搬迁补助费、补偿支付办法等。
5、违约责任。
注意事项:
1、协议相对方:须是市县级主管部门。可能是村集体或者主管部门授权的工作人员来谈,但落款和盖章须是市县级行政部门。
2、如果对补偿内容不满意,不要轻易签字,签字就意味着对补偿认可,后续救济会带来很大难度。
3、空白协议不要签,可能会被填上与当时承诺不相符的内容,带来损失。
4、口头承诺不要信,一定要落在纸面上,以后才会有理有据,保障权利实现。
如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