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拆迁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其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时间:2021-08-30 10:59:34 作者:楹庭律师团

  协议拆迁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其中要注意哪些问题?关于这个话题,楹庭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经常遇到相关的拆迁方没有任何合法的手续,然后告到法院以后,他们的理由就是协议拆迁,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走。

  这类项目的启动几乎不受任何法定条件和程序的约束和限制,只要被拆迁人同意签订所谓的补偿安置协议,拆迁项目就是在合法开展。这样一来,签协议与否完全要靠被拆迁人根据补偿利益去权衡和“博弈”,签了字房子自然就会被拆。毫无疑问,在实际拆迁过程中,处于弱势、被动地位的被拆迁人的“博弈”能力是很弱的,在这样的逻辑下他们的合法权益是很难得到保障的。

  对于收回土地所有权,在我们国家征收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这是立法法严格规定的。村委会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在没有征收手续的情况下,变现违法征收,虽然是以协议拆迁的名义,也是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的。

  征地拆迁一定要有合法的征地手续,有了合法的征地手续以后,在进行征地拆迁过程中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实施。也就是说,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是在合法拆迁里一定要有的步骤,因为征收时要和被征收人商量达成协议。但是,如果在签订协议过程当中,达不成相关的拆迁协议怎么办?

  因为征收有强制性的性质,所以如果和被征收人达不成协议,国家可以通过强制征收,也就是说通过司法强拆的方式,可能是下达征收补偿决定或者责令交出土地等程序完成征收。下达补偿决定以后,如果对补偿不满意的,可以走法律程序。但是有关部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强制征收,依据法律规定的合法程序。

  但是,很多被征收人遇到的是不合法的程序,打着协议拆迁的名义进行拆迁。一般来说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合法的征地手续,相关的征地拆迁方也没有合法的征收的主体资格。很多情况下,都是村委会或者是开发商等,和老百姓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在这个过程中,与合法的登记程序对比,我们看不出任何区别,只有诉讼时相关方才提出是协议拆迁,协议拆迁的意思就是相互协商,不拆迁,没有后边的强制性的程序。

  这种情况下,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因为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土地是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征收实际上是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一种方式,收回土地使用权不管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都需要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所以收回土地使用权是行政部门的权利。如果是没有主管部门介入的情况下,村委会或者其他的机构以拆迁协议拆迁的方式,达成协议,这种是违法的。

  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对被征收人来讲十分的重要,这关系被拆迁人的日后生活,且协议上面的任何一项也都关系着拆迁方与被拆迁人的权利义务。因此,签订补偿协议时,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了。

  拆迁协议里面必须要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并且必须由拆迁双方的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会具有法律效力。

  而拆迁非出租房屋时,拆迁方应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时,拆迁方要与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共同签订协议。

  同时,在协议里面也应当要有以下法律所规定的内容: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安置补偿协议签订后双方必须各自根据协议内容履行义务,如果其中一方违反协议规定拒绝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根据协议中规定的违约后的责任承担违约责任,救济期间可以依法申请先予执行。

  拆迁户要明白自己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拆迁方不履行义务时必须及时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拆迁方选择哪种救济方式,我们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所以选择一个合法有效快速的方式很重要。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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