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房屋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吗

时间:2021-08-30 14:03:23 作者:楹庭律师团

  宅基地房屋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吗

  宅基地房屋是否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我国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法无规定不可为”的原则,由于宅基地房屋补缴土地出让金没有法律依据,那么宅基地房屋就不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此外,补缴土地出让金一般是在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时才会被要求缴纳的,而宅基地本身就是用于建房,那么也就不存在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问题,自然也就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具体包括: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不含代收代缴的税费);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不含征地管理费),一并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

  按照规定依法向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价款。划拨土地的预付款也按照上述要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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