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部门可以公开土地出让合同吗

时间:2021-08-31 10:20:43 作者:楹庭律师团

  规划部门可以公开土地出让合同吗

  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出让合同要办理备案登记,而备案信息是可以公开查询的,所以规划部门有权公开土地出让合同。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及有关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登记,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登记文件可以公开查阅。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包含以下主要条款:

  1、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

  2、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和自然状况;

  3、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价格;

  5、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的币种、期限和方式;

  6、定金;

  7、出让地块的用途及规划要求;

  8、建设管理要求;

  9、交付出让地块的期限和方式;

  10、有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的条件;

  11、双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

  12、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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