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中没有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吗

时间:2021-09-06 16:55:17 作者:楹庭律师团

  一、征收中没有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吗

  土地征收过程中要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如果没有开展社会保险评估是不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政府违规征地怎么举报

  政府违法征用农民土地,应该反应到上级政府,逐级反映直到国土资源部。

  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有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征收部门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且公告土地征收相关信息,如果不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土地征收程序就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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