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06 17:11:11 作者:楹庭律师团
其实在现实的生活中,很多房屋因为历史的原因缺乏相应的合法的权证,而且那是建成了很长很长时间了。比如说是一些祖宅或者是一些宅基地上的一些建筑,但是,并没有一些相关的证件。所以说不并不是所有没有权证的建筑都是违章建筑。
在遇到拆迁时,这种情况就应当及时的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团队,在律师的帮助下,充分地掌握拆迁方的目的是什么。发现拆迁方认定违建的程序及实体的方面是不是存在违法。这样就可以获得谈判的机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合理合法的补偿。
并不是所有没有权证的建筑都是违章建筑。无证房屋产生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历史政策原因所致,有的是政府不守承诺所致,有的是房屋所有人自己的过失或故意为之。
对“无证房屋”性质的认定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历史政策等因素来确定,不得一刀切,一律认定为“违建”。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40条,64条,68条的规定,对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物处理方式有很多种,首先应当由规划部门进行认定,其次由规划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可以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只有无法采取改正措施的,才可以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违法所得。
因此,如果被征收人的房屋系无证房屋,征收方不能直接将被征收人的房屋认定为违建而实施强拆,更不能不给任何补偿。
违章违法建筑能不能获得补偿,要根据建筑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是不是违法建筑。 如果你正面临着拆迁,遇到了相关违章建筑要拆除的法律问题,就要及时的联系相应的律师,帮你分析建筑物是否属于违章建筑,以及拆除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的法律问题。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拆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拆。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涉及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即如果征收部门没有告知被征收人听证权利、或者被征收人要求听证但征收部门没有组织听证,那么即便拆真违建也是违法的。
在下发《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后,应告知当事人的救济途径,在实践中,一般有两种救济途径,一是向上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二是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是企业遇到征收问题,在《优化营商环境的条例》中也提到了保护招商引资企业保护民营企业。所以,在法律上,在政策上都是向招商引资企业倾斜的。各位企业主无论在征收过程当中,还是在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如果遇到了自己的建筑被违法的强拆被认定为违建,运用法律的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如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