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如何拒绝集体土地征收

时间:2021-09-08 15:25:47 作者:楹庭律师团

  一、个人如何拒绝集体土地征收

  如果是非政府征收并且补偿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拒绝同意;如果是政府征收,如果流程不合法的,也可以拒绝。比如村委会是没有权利私自进行征收,或者通过各种方式私自把集体土地转为建设用地,或者没有完整审批手续的、没有依法进行公告的的征收行为,都是不合法的。

  

 

 

  二、关于土地征收的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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