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22 15:24:53 作者:楹庭律师团
房屋拆迁只要您没签协议,我们就能帮您拿到更多补偿!
近日,楹庭律所接待了一位当事人。这位当事人在江西建设运营着一家养殖场,去年年底收到了当地相关部门的《征地拆迁通知》并责令其即可关停。因受疫情影响,但是厂子的运营状态并不理想,于是这位当事人就停止了一切生产工作。
结果从得知这个消息后3个月里,迟迟没有人前来商谈征地拆迁问题和停产停业补偿问题。企业一方面不能复工,一方面被无限期搁置。这位当事人无奈之下找到了北京专业负责企业拆迁的律师,并委托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在实践中,这家企业遇到的问题非常具有代表性。这类问题不仅涉及到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面临亏损的风险,有时也会影响许多普通百姓的居住问题。因为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就是拆迁的“风”刮了好久,但由于某种原因,过去很久还没有进一步的动静。那么,我们该怎么从一开始就避免这种问题的发生呢?
拆迁最先经历的就是发布拆迁公告的阶段,始于拆迁公告的公布这一时刻起,您就应该开始注意自身权益的保护。在这一阶段,您应该着重关注以下几点:
(一)认真阅读公告内容
(二)确定拆迁许可证的合法性,合法的拆迁许可证需要具备以下证书及文件: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4、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文件
6、拆迁计划(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拆迁范围和方式、搬迁期限、工程开工和竣工时间等)
7、拆迁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状况、补偿款和补助费预算等)
(三)拆迁范围确定后,在拆迁范围内您应注意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1、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2、房屋租赁
3、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关于证据的搜集,主要是企业自身证据收集,原则是查漏补缺,然后保全,分为以下几点来分析:
一、对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等资产进行评估。为防止强拆,需要对现有建筑物进行照相录像,可以请专业的有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二、相关的证件的保存。比如说土地证、出让合同,建筑方面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等。包括房产证,甚至如果招商引资来的企业,当时招商引资的一些优惠的文件或者政策,保存好,搜集好。
三、经营相关票据等证据的保存。包括企业平时的一些税票、纳税的发票,这些对将来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会有一定的帮助。还包括可能涉及到的一些商标、专利等等这些证据的保存,一定要保存好。
四、拆迁相关的文件或线索保存,为专业律师调查取证提供线索。
证据搜集里的另一种情况是拆迁相关部门的文件或者信息,为专业律师调查取证提供线索。在主管部门交往过程中,在历次谈判交流、电话、信息等等沟通过程中,一定要留好每一个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可能成为将来搜集证据的一个线索。
五、其他。关于企业自身证明的证据,尤其是在企业发展过程当中,比较有利的证据一定要搜集好,保存好。另外有可能企业主会认为不是特别重要的一些证据,我们建议也要保存好。
最后楹庭律师团要告诉广大被拆迁人的是,“房屋被拆了才需要咨询律师”“公告发布了才能开始救济”,这些想法都是错误的,只会令我们坐以待毙错失良机。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未雨绸缪居安思危,这些老话绝非无用的“套话”,而是多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权利受到影响之日,就是你依法救济权利之时,这才是问题的答案。所以一定要树立良好的法律维权意识,别让你的拆迁补偿“输在起跑线上”!
董律师提醒:
拆迁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