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哪些情况下拆迁协议无效

时间:2021-09-23 13:29:37 作者:楹庭律师团

  专注征地拆迁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在企业拆迁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拆迁中和拆迁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来为大家解析:

  一、签订协议的当事人双方身份出现了法定无效的情形

  1、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协议,协议全部无效。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含痴呆愚钝),常见的是和老年人签订,而老年人事后被证明已患老年痴呆症,和未成年人签订的情况比较罕见。

 

  2、拆迁人没有办理相关的拆迁手续,不具有拆迁的资格,所签订的协议无效;

  3、被拆迁人应当是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拆迁人与不在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常见的是被拆迁人的亲属签订协议,但亲属不是被拆迁人之一。

  二、拆迁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1、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当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时,拆迁安置和补偿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如果没有经过公证机构公证的属于形式违法,协议无效。

  2、拆迁协议内容和拆迁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协议中不一致的内容无效。

  3、拆迁协议规定的拆迁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面积和安置地点不符合拆迁法律法规的规定。

  4、对于属于文物保护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除,依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应当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拆除。

  三、签订的手段违法

  拆迁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暴力等方式,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所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这在实践中主要是拆迁人以给被拆迁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进行威胁,迫使被拆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签订拆迁协议。

  董律师提醒:

  拆迁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胜诉公告

更多

律师团队

更多
  • 董国女律师

    国女律师

  • 路永强律师

    永强律师

  • 孟雷律师

    雷律师

  • 汪庆丰律师

    庆丰律师

  • 张凤宾律师

    凤宾律师

  • 杨庆律师

    庆律师

  • 刘云律师

    云律师

  • 刘敬祝执行主任

    敬祝执行主任

一键咨询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楹庭动态

更多

联系我们

立即咨询
咨询热线:400-008-3855
010-88825707
010-88825708
010-88820298
拆迁电话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横琴人寿大厦12层
在线-留言 拨打-电话 了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