楹庭拆迁律师解析农村征地信息应该全面公开吗

时间:2021-10-26 17:01:05 作者:楹庭律师团

  在拆迁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拆迁中和拆迁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路永强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一、农村征地信息应该全面公开吗

  依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政府对农村土地征收信息应该要全面公开的,如果不公开的,被征收人是可以申请政府公开信息。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专注征地拆迁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二、土地征收步骤有哪些

  1、发布征地公告(县 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2、征询村民意见(县 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乡镇政府)。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县 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4、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县 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5、征用土地公告(市县人民政府)。

  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 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 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报省国土资源厅)。

  9、土地补偿登记。

  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路律师提醒:

  拆迁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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