楹庭拆迁律师解析征地拆迁案中,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哪些

时间:2021-12-29 14:44:19 作者:楹庭律师团

在拆迁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拆迁中和拆迁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征地拆迁案中,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哪些

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依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其中,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市、县征地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

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

2.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

3.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

4.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

5.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

 楹庭拆迁律师解析征地拆迁案中,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哪些

专注征地拆迁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征地过程中,一些不便于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市、县应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依申请公开范围。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用地报批前征地调查结果、听证笔录;

2.用地批准后征地补偿登记材料;

3.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相关凭证;

4.勘测定界图(国家测绘资料保密规定的涉及军事、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重要工程设施的项目除外);

5.其他属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有关材料。

哪些信息属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1、与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密切相关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可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行政机关自己制作的信息和从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获取的信息。行政机关获取的信息有两类:一类是其他行政机关制作的,如下级向上级传递某些管理信息;另一类信息本身不是政府信息,如个人信息、非行政机关制作的信息(包括立法机关、政党部门、司法机关制定的信息),这些信息经由政府的获取,也可能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对象。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董律师提醒:

拆迁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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