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征收补偿律师:行政复议申请人享有什么权利

时间:2022-02-24 15:48:14 作者:楹庭律师团

专注征地行政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在行政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行政中和行政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行政复议申请人享有哪些权利

沙河征收补偿律师:行政复议申请人享有什么权利

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对行政主体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申请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复议权

2.委托权

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行政复议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

3.查阅权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4.申请回避权

申请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被申请人认为复议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复议案件的,有权申请复议人员回避;

5、申请听证权

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申请人可以向复议机关提出听证要求,由复议机关决定是否举行听证;

6.撤回复议申请权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7.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和调解协议权

8.申请执行权

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复议决定,复议申请人有依法申请执行的权利;

9.诉权

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或者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复议申请、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我们知道了行政复议申请人享有哪些权利,接下来再来了解下行政复议申请人须履行哪些义务。行政复议申请人的义务如下:

1.在复议过程中,复议申请人应自觉遵守复议纪律,维护复议秩序,听从复议机关依法作出的安排;

2.自觉履行已生效的复议决定;

3.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董律师提醒:

行政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行政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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