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1 17:10:27 作者:楹庭律师团
专注征地行政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在行政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行政中和行政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一、是否可以起诉违建
在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未取得任何手续,何擅自在城市/乡村规划区内建设的行为,属于违法建设。其违法违规建设的建构筑物就属于违法建筑。
每个城市都有负责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部门,如住建城管局,部分地方称为规划建设城管局,这个部门就是主管城市违法建筑的。可以咨询你所在城市的住建城管部门投诉电话,打电话投诉即可。
如果你是住在乡村/集镇,那么违法建筑属于乡镇人们政府管辖范畴,你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的住建国土部门投诉。
信访部门负责接待所有信访投诉案件,然后转发给其他相关部门,如果你不确定该向哪儿投诉,那么拨打你们当地的信访局电话是不会错的,对方会第一时间替你转交。
投诉方式分为信件,电话,网络,市长/县长信箱等很多中,根据你的需要选择即可,为了你的个人信息安全,你也可以选择匿名投诉,匿名投诉主要是为了避免对方恶意报复。
二、法律规定强拆违建合法吗
法律规定强拆违建是否合法应当是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比如说如果经过了前期的合法程序的话,是合法的,如果是违法的话。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到法院处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三、强制拆迁必须具备四个法定条件是什么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董律师提醒:
行政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行政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