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7 13:23:08 作者:楹庭律师团
专注征地行政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在行政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行政中和行政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就是国务院的第590号令,第17条规定了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应该包括:1)房屋价值本身价值的补偿;2)因为征收房屋而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为征收房屋而造成的停产、停业以及相关的损失的补偿。4)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的办法对于被征收人给予相应的补助和奖励。比如说像一些特困户等等一些生活困难的住户,应当给予相应的一些补助。
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以及地上建筑物的一些补偿。如果你是租赁的土地,由于地权不是你的,地上的建筑是你自己建的,你就享受地上建筑物,也就是地上附着物的这部分的补偿。如果你有土地权属证明的话,地和房子的补偿都应该由你来享受。
在实践中,对于经营性的用房都会有因为停产停业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助和奖励费用要达到一定标准,才能符合被征收人的利益。所以所有的这些都要加在一起,就是被征收人应当获得的一个最终的补偿的范围。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标准,也是很多来电咨询或者是当面过来咨询的人,以及在线或者是后台留言的被征收人经常问到的一个话题,应该参考什么标准进行补偿?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第19条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这里所说的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也就是法定的评估时间点。类似的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就是确立了市场比较法这一评估的方法。这在房屋价值评估中是适用的,这也是我们经常给大家解答的。看你周边或临近的地方有没有市场在售的一些商品房,那么它的平均价格就是你可以参考的房屋每平方米应该补偿的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参考的标准基本上就是1比1。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由于涉及到一些相关的税费的缴纳,会稍微低一些相关的标准。比如说周边市场价是1万块,那么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能是在7000到8000这个范围,但绝对不会说周边市场价是1万,那么你家的房子应该是2000,这种的价位是肯定是不合理的一种补偿。所以因为在城市中有一些城中村,他们手里的是集体土地的房产证以及宅基地证等等。那么房子本身面积比较大,而周边的市场价格又比较高,所以在这里会经常出现一些价值不对等的这种补偿上的落差。
在遇征地拆迁时,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损要勇于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拆迁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
如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行政诉讼纠纷当然要找北京楹庭律师。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董律师提醒:
行政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行政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