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8 15:57:34 作者:楹庭律师团
专注征地行政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在行政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行政中和行政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一、有公告就可以征地了吗
在公告下来之后可以征收土地了。
二、征地需要进行公告吗
征收土地需要进行公告。
(一)需要公告的内容及公告地点
1、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
2、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二)进行公告的期限
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
(三)公告的具体实施部门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三、征收土地公告的时效是多久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征地公告的时效是六个月。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实际上对于征收公告的时效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说的就是公告的法律效力期间这个是六个月,而另一种就是公告允许提出异议的时效期间这个是十天。
董律师提醒:
行政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行政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