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企纠纷律师:农村征地指什么

时间:2022-04-13 13:59:25 作者:楹庭律师团

专注征地行政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在行政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行政中和行政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一、农村征地指什么

首先,什么是土地征用?土地征收一般是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如桥梁建设、道路建设、城市发展等。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改变集体:土地的性质为国有土地是必要的。国有土地可以依法进行一系列建设,如无征地建设。住房,即少产权房,国家建成后,是商品房。

前款分别提到“征收”和“征用”两个词。许多人被这两个词弄糊涂了。百度在搜索过程中,大量律师解释了征收与征收的区别,认为征收应当改变,征收不变。说真的,这些人自己并不真正理解这些概念。笔者认为,征地与征收基本上是没有区别的,更何况变性人的不变性问题,可以查阅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必须指出,两者之间的区别可能是在征用不动产(如土地)和征用大规模基础设施时使用不同的术语。

河北政企纠纷律师:农村征地指什么

征收和征收都涉及产权转让。所谓的“征款”是指征用。

当谈到土地,另一一个词经常被使用:占领。征收与占用本质上是不同的,一般是指建设国家临时占用的某一片土地、某一空间,使用后是为了恢复原状和归还,被占土地的性质和产权没有改变。无论是被征用还是被占用,被征用方都有权从国家获得相应的赔偿。

让我们直截了当地说。国家征用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后,土地就变成了国有的, 一般不可能变成集体土地,国家一定要在一定程度上补偿集体。请注意,这是对村集体的补偿,因为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一般指所有村民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国家土地补偿给予集体,村委会通常必须保留一部分资金用于村组织的运作。其余资金由集体分配给村民。至于谁不获分配,视乎情况而定。

由于国家征用的土地通常只是部分农民的承包土地或宝基地,根据现行法律,农民的承包土地和宅基地不得随意调整,部分农民的承包土地或宅基地可能被没收。这块土地丢失了很长一段时间,甚至是永久的。如果国家的土地补偿平等地分配给所有的村民,这显然对无地农民是不公平的。因此,一些村庄实行了“由谁付钱”的政策,而另一些村庄则向被征用的农民提供了大部分剩余的补偿,还有一些则平等地分配给其他村民,因为其他村民也是村集体组织的成员。获得适当赔偿的权利。

二、征用和征收的区别

征收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依法强制取得原属于私人或集体所有的财产上的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的行为。

征用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取得原属于私人或集体的财产的使用权的行为。

首先,在法律效果方面,征收得法律效果是私人或集体财产所有权得改变;征用的法律效果是私人或集体财产使用权的改变。

其次,在补偿方面,在征用的情况下,因为所有权没有转移,如果标的物没有毁损灭失,则返还原物即可;若毁损灭失,则应当予以补偿;在征收的情况下,因为所有权已经移转,因此不存在返还财产的问题,应当依照法定标准对征收人进行补偿。

再次,在适用条件方面,征用一般是在临时性、突发性的紧急状态中适用,如抢险、救灾、战争等;征用不一定失在紧急状态下采用,只要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定程序进行即可。

最后,在适用对象方面,征收的适用对象限于不动产;征用的对象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 【征收、征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第二百四十四条 【耕地保护】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三、征收土地赔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征地统一年产值综合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董律师提醒:

行政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行政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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