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行政纠纷律师:农村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时间:2022-04-18 14:17:06 作者:楹庭律师团

专注征地行政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在行政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行政中和行政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一、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农房拆迁补偿的标准

(1)草房。每平方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2800元。

(4)楼房(两层以上)。每平方3300元。

2、农房拆迁补偿的组成

(1)房屋补偿。对房子本身的补偿,具体如上。

(2)院内土地补偿。对宅基地院内的土地补偿。

(3)院外小菜地补偿。对宅基地院外小菜地的补偿。

(4)装饰装潢补偿。吊顶、地板、门窗、墙纸、墙砖、吊灯、马桶、灶台等。

(5)地上(下)附着物补偿。禽舍、水井、地坪、院墙、院内花草树木、空调、水电表移装、铝合金等。

(6)异地安置补助费。每户2万元,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

北京行政纠纷律师:农村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7)搬家费。搬家产生的车辆费。

(8)搬迁奖。对积极响应搬迁的农户给予的奖励。

二、拆迁房屋补偿费由谁发放

1、依照拆迁补偿协议中对支付时间的约定为准,在实际的操作中,要看当地政府拆迁办的办事效率。

2、拆迁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补偿。(对拆迁补偿的咨询和帮助请点击目录下的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3、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4、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三、农村拆迁房屋补偿按户口分配吗

拆迁与户口是无关的。

1、在当事人是指拆、迁(房屋)补偿的前提下,当事人没有房产的,是不能享受该待遇的:

2、该项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只有当事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是本人的名字的前提下,房屋拆、迁的后,当事人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房屋的所有权,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

3、但是房产所在地的宅基地被征用时,当事人户口在当地的村(居)委会登记在册,并且属于农业户口的,是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偿的。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董律师提醒:

行政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行政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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