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合同纠纷律师:擅自拆封条法律程序

时间:2022-04-20 14:45:38 作者:楹庭律师团

专注征地行政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在行政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行政中和行政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一、擅自拆封条法律程序

一般来说只有工商、公安、司法机关、税务机关等可以拥有贴封条的权利。法院没下解除裁定前,是不能解除封条的,而且解除一般由法院的执法人员进行解除。通常来说,居民对查封有异议的,法院会在十五日内作出审查并回复。另外如果封条日期超过了封存期限的话,也可以撕掉,最长不超过两年(未延期的情况下)。

私自拆封条的后果:如属行政机关查封,将受到行政处罚;属司法机关查封,有可能涉刑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江苏合同纠纷律师:擅自拆封条法律程序

二、贴封条的含义有哪些

1、由国家政执法机关执行,在我国,法院是主要民事执行机关;

2、包括查封在内的民事执行将生效的法律文书内容付诸实施,从而实现债权人的权利;

3、查封等民事执行需要由债权人的申请;

4、查封等民事执行是执行机关使用公权力的强制行为;

5、查封等民事执行是实现已确定的私权程序。

三、贴封条后如何启封

有以下情形的,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的“裁定”

1、申请查封人撤回了查封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2、债务已经清偿的;

3、查封的财产变卖不成,申请查封人、债权人不同意以被查封之物抵债的;

4、被查封财产的所有人提供担保,经过查封申请人同意的;

5、查封了案件以外人的财产的情况;

6、法院认为存在其他应当解除查封的情况。

董律师提醒:

行政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行政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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