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律师:最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2-04-20 14:59:53 作者:楹庭律师团

专注征地行政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在行政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行政中和行政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一、最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条件是什么

1、建设项目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土地供应政策,用地规模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用地定额标准;

3、建设项目选址符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4、拟报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5、需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需核准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前,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需备案的建设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征收补偿律师:最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文字材料及提供单位

1、申请预审的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2、预审申请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填写)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4、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一的,只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单位提供)

5、对用地规模大,用地情况复杂的项目应有相关资质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评估报告。

6、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出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意见。

7、其他资料(根据需要提供):

⑴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需核准的项目提供发展改革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意见;需备案的项目提供项目备案批准文件。

⑵污染严重项目(如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需进行选址听证意见一式三份。

⑶水泥厂等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矿产资源开发项目需提供《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或《采矿权招拍挂出让合同书》,能源等其他资源开发项目必须提供原材料供应来源(探矿权、采矿权)一式三份。

⑷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备案类建设项目,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

⑸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不符合规划,除上述材料外,涉及规划调整,需经项目所在地的规划调整方案、听证会议纪要(占用基本农田的应有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二)图件材料

1、规划审查图(建设单位与国土资源部门配合完成);

2、在分幅现状图上标注补充耕地位置图(建设单位与国土资源部门配合完成);

3、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或线型工程平面图(建设单位提供)。

三、关于建设项目用地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具体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一次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方案分期申请建设用地,分期办理建设用地有关审批手续。

董律师提醒:

行政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行政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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