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0 16:55:30 作者:楹庭律师团
专注征地行政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在行政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行政中和行政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15条的规定,拍卖会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二﹚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
﹙三﹚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曾价规则及曾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
﹙四﹚主持人报出起叫价;
﹙五﹚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六﹚主持人确认该应价后继续竞价;
﹙七﹚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八﹚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董律师提醒:
行政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行政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