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2 16:28:27 作者:楹庭律师团
专注征地行政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在行政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行政中和行政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一、税收征收的实施程序
因征收方式不同,税款征收程序也有所不同。税款一般由纳税人直接向国家金库经收处(设在银行)缴纳。国库经收处将收缴的税款,随同缴款书划转支金库后,税款征收入库手续即告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开具完税凭证。完税凭证作为税务机关收取税款时的专用凭证和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合法证明,其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完税凭证的种类包括各种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扣(收)税凭证及其他完税证明。
二、税收征收方式是怎样
(一)查账征收。指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适用于账簿、凭证、会计等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据以如实核算生产经营情况,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二)核定征收。税务机关对不能完整、准确提供纳税资料的纳税人,采用特定方法确定其应纳税收入或应纳税额,纳税人据以缴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具体包括:
1.查定征收。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原材料消耗等因素,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一种方式。适用于生产规模较小、账册不健全、产品零星、税源分散的小型厂矿和作坊。
2.查验征收。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应税商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征税的方式。适用于对城乡集贸市场中的临时经营者和机场、码头等场所的经销商的课税。
3.定期定额征收。指对一些营业额、所得额不能准确计算的小型工商户,经过自报评议,由税务机关核定一定时期的营业额和所得税附征率,实行多税种合并征收方式。
三、关于税收征收的问题解答
网友提问:律师您好,我们公司是一家外资公司,主要从事日化用品行业,我们公司的价格相较于中国其它同行业公司来讲要低,因为原料相较于中国的厂商来讲更加易获得也更便宜,所以中国政府认定我们是倾销,请问一下征收反倾销税的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征收反倾销税的程序先是政府机构对产品价格状况以及产业受损害的事实与程度进行调查,确认进口国低价倾销时,政府机构认为有必要时,调查期间,先对商品进口暂时收取税额保证金,调查结果若属实,则反倾销。不成立则退还。
董律师提醒:
行政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行政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