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6 17:24:26 作者:楹庭律师团
专注征地行政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在行政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行政中和行政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一、征收公告贴了多久征收
一般征收公告粘贴出来,征收就开始了。
很多人可能在测量房屋的时候才感觉到征收程序的启动,但是征收程序的开启确实是从征收公告开始的。但是征收分很多步骤,征收公告有的会载明各个阶段的期限,比如何时测量房屋、何时评估、何时签协议、何时搬迁。
所以征收是在张贴征收公告开始的,但是每个阶段都会有不同的期限,毕竟房屋征收需要过程,比如测量后的评估,评估后的异议,异议后的复核。每一步骤后都可能存在反复,又比如签订了补偿协议,该协议存在问题,经法院撤销后,双方再重新谈判、协商、签字。
二、征收公告的法律要求
(1)公告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征用土地的,其征用土地方案要经过批准之后才能进行公告。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征收土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均应通过公告方式予以发布。征地公告中要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内容都要予以写明。
(2)征收公告中的公告主体是否是当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相关内容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也就是说公告的发布主体是当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是无权发布公告的。
(3)征收公告规定的征收范围是否包括自家的土地或房屋。征收公告中会将征收的土地所在区域进行明确,当事人可以通过公告知道是否能够征收到自家的地,以防止遗漏登记,少领补偿或者自以为能够被征但实际没有征到的情况。
三、征收公告相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董律师提醒:
行政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行政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