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回纠纷律师: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如何审批

时间:2022-04-27 13:36:10 作者:楹庭律师团

专注征地行政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在行政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行政中和行政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1)用地申请。乡镇企业建设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建设单位持有关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建设单位提出,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2)审查报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查后,按照规定权限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还应当先取得省级人民政府的农用地转用审批。 (3)组织实施。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由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通知申请用地单位,并组织实施。申请用地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履行耕地开垦义务。 (4)登记发证。工程竣工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用地情况进行验收,并办理土地登记,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的,按照法定的供地方式和审批程序办理。

土地收回纠纷律师: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如何审批

董律师提醒:

行政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行政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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