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地纠纷律师:拆迁奖励越早拿越好吗?应该什么时候拿呢?

时间:2022-04-28 16:38:38 作者:楹庭律师团

专注征地行政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在行政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行政中和行政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一、拆迁奖励越早拿越好吗?应该什么时候拿呢?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奖励领取一般是有时间规定的,但也并不是越早拿就越好,只在符合奖励条件的,就能取得拆迁奖励。

商业用地纠纷律师:拆迁奖励越早拿越好吗?应该什么时候拿呢?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企业拆迁补偿项目

1、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

(1)土地承包经营权。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方式。

2、厂房重置成新价。

3、停产停业损失费。

4、装修附属物。

5、机器设备。机器设备分为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跟房屋一样要有重置成新价,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补偿的是搬迁费。

6、搬迁费用。

董律师提醒:

行政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行政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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