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行政律师:某加工厂遇到征收,手续不全关停不给补偿,怎么办

时间:2022-05-10 16:35:52 作者:楹庭律师团

专注征地拆迁的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在拆迁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拆迁中和拆迁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云南某加工厂使用的土地是主管部门进行安置的。因原厂区被征收,所以相关部门又给企业主安置了一块土地,属于自行安置。现在又再次面临征收,因为安置完之后,企业主一直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的相关手续,相关部门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没有办理。但是,安置协议是比较明确的,区县级主管部门的安置协议记录也是非常完善的。这些证据在企业主手里也有,和他同样的也有好几家企业。这次征收是因为纳入了水源地保护,因为该企业没有土地证,相关部门就要关停,不给补偿。

企业主有相关的安置协议,相关部门把企业安置到这里,不给补偿是不是不合适?然后企业主就找到了我们律师。不给补偿当然不合适。

据了解,该企业的土地是通过行政协议和行政机关以行政承诺的方式来取得的安置用地,安置用地无论它是否符合规划,里面都有信赖利益。信赖利益是基于老百姓对行政机关的信赖,而在这块土地上建设的厂房。现在遇到征收,应当以合法建筑来认定。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三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如果说具体程序上的问题,可以参照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比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31条,以及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产权保护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保护产权的意见等等都有明确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承诺是产生信赖利益的,如果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违反这些承诺,对社会主体因此造成的损失,要进行全面的补偿。

很多企业主遇到这种情况,在进行法律程序的时候走了错误的路,比如说企业通过找关系,通过走一些其他的诉讼,以及其他一些不专业的程序导致发生了一些错误。一旦犯了这类错误,有的时候是不可逆的,所以,咱们企业主收集好这些资料之后,还是向专业的团队进行咨询。律师会根据您的这些资料,根据法律规定、政策的规定,制定专门的且行之有效的维权方案。

在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可以及时地向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律师会根据法律规定、地方政策、相关部门的文件通知以及相关的案件判例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我们咨询,政商纠纷当然要找北京楹庭律师。我们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地方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案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一些事实证据给出详细的法律意见,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地解决。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董律师提醒:

拆迁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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