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3 10:35:07 作者:楹庭律师团
我们在提供录音证据时,有可能会不具备法律效力,也就是不被承认,那么录音证据怎样才有效,怎样的录音才能作为证据? 北京民事律师今天就跟各位聊一聊吧
录音证据怎样才有效?
1、录音证据所具备的条件有:
(1)、录音对象必须是本人与承担义务的一方的讲话;
(2)、录音内容必须完整;
(3)、录音应当未做技术处理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4)、应以合法方式取得;
(5)、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6)、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电话录音可以公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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