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强迁 14年合法证照却成一纸空文
时间:2016-03-29 15:53:13 作者:楹庭律师团
和谐社会暴力执法却投诉无门无家可归
我叫矫远国,今年六十四岁。是辽宁省大连市普湾新区丰荣办事处的居民。
事情是这样的:1994年普兰店市丰荣办事处台山村以招商引资的形式,让我租用了台山村五亩地,开办了普兰店市工业陶瓷厂、除尘设备安装公司。我承诺村里解决当地部分劳动力就业问题。同时我所从事的行业是我们 大力扶持的环保产业。我在1995年翻建了256.5平方米的房屋一家老小自住并于1997年办理的《农村房屋房产执照》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附有照片)其余369余平米为生产用房。
1998年普兰店市政府修建台山公园要占用我厂全部厂房、土地及住宅。我们没有接到任何动迁通知书。1998年7月至10月期间普兰店丰荣办事处告诉我们:“此次动迁属政府行为,要无偿拆迁!”在此期间丰荣办事处软硬兼施,最后动用铲车等大型机械设备于1998年10月13日早9时,将倾注我半辈积蓄及心血的工厂倾刻间强行夷为平地。由于我死活不能接受无偿动迁的要求,最后于1999年1月1日达成书面协议:我厂的大窑一次性补偿10万元,搬迁费4万4仟元。房屋、厂房设备等按政策规定由台山村给付。
可是共给付14.4万元之后,对于房屋补偿却借口一拖再拖,不予理会。此后的几年里我们多次去普兰店丰荣办事处和台山村协商,要么态度强硬互相推诿,要么避而不见。多年来我们一直逐级拜访反映情况。
直到 2011年11月普湾新区丰荣办事处对此事调查报告结论证实:一、“矫远国所建房屋三栋,256.5平米属翻建,于1997年全部办理了房照和土地使用证”;二、“动迁的七家企业由台山村安置了六家,企业的房屋不进行补偿,由村里给动迁企业一块地,但矫远国不是台山村民,其自行安置,房屋到底怎么补偿的,没有查到任何资料”。我们找到相关领导理论,当时告诉我们:“你们认为房屋没有补偿自己查档案、找证据,爱找谁找谁!”。
2012年10月23日又找到丰荣办书记和相关的领导负责人。给我们的答复依然是毫无根据的推托敷衍之词。说我们是无理取闹,直指我们的房产证不知真假,意在诈骗!、1、当初在报告结论中说关于房屋补偿没查到资料现在改说4.4万元是拆房款。一共256.5平米的房屋,每平米补偿是170元多一点,这是我们 哪个地方哪里来的补偿标准?更何况还有369平米的厂房一分补偿没有!一个连傻子都明白的道理房屋补偿后房证、土地证却不收回?3、我不是台山村民就享受不了当地的补偿标准,这又是法律法规哪条的规定。4、其在结论中已证实我们97年取得了合法的房证土地证。
现如今实在没有任何理由推托竟然说怀疑房产证、土地证的真实性并扬言要注销在政府相关部门存档的原始资料!房证的办理过程是按照合法的正常程序办理却被政府相关部门强词夺理成了“不合法!”
没人管我们的死活,我们成了政府的弃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物权法》中都有明确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就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我已经无路可走了!我决定自找活路!在10月26日,我们全家在老房子的原址上按房屋原面积重新盖房子。上午9点30分左右,海湾新区城建综合执法局李局长带领近30余城管队员,他们没有给我们出示任何法律文书及执法依据。就带着撬棍等拆除工具,气势汹汹地要拆除房屋基础。年近古稀之年的我拼死也要捍卫自己的尊严,其中一名城管还动手打了我女儿,我的老伴当场昏死过去!至此这场暴力执法才作罢。随后他们报警普兰店孛兰派出所,带我们去派出所做询问笔录。笔录做完了,城管的人走了。却以问询期间限制人身自由为借口羁押我们至晚上11点。而城管执法大队却在晚上9点左右动用铲车等大型设备将我们盖的房基及堆放的全部建筑材料一并推毁!(附有照片)最后却连一个合理的说法也没有。在法治社会,任何暴力剥夺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都是不被许可的。可是他们却是这样执法的。
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党龄已经40年了,我们不是“刁民”为难政府。我们只要政府按照法律规定和政策规定给予补偿或安置。现在我们一家老小上诉无门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14年的“折腾与等待”真的要拖死我们啊!我不知道海湾新区丰荣办事处、城建综合执法局这种欺上瞒下,目无 法律法规的行为能到何时?作为政府的基层部门,一开始他们就不是以一种积 、端正的态度解决问题,推托不掉,却想着如何把合理合法变成他们所谓的“不合法”。他们的这种做法让我们政府的公信力大打折扣!更把我们老百姓逼上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