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4-06 14:04:24 作者:楹庭律师团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私人合法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这种非法的暴力拆迁是对法律的肆意践踏,是对我国宪法的公然挑衅。其罪有四,其一,扰乱社会治安。其二,私闯民宅。其三,入室抢劫(抢劫的是私人房产和对土地的使用权,比其他类抢劫造成的损害更大)其四,恶意损坏私人财务。
对于国有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依据目前的法律、法规,拆除有两种,司法拆除和行政拆除,前者是申请法院来拆,后者在实践中大量存在,即由市县级政府先行下达政府令,再行拆除。
城市房屋拆迁,不管是司法拆除还是行政拆除,拆迁人都必须依法取得拆迁许可证,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内,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协议的,经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行政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内仍然不搬迁的,才可以启动拆除程序,当然司法拆除有一些限制条件,行政拆除还要再召开一次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