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村民被拆除致死真相如何

时间:2018-09-02 19:57:17 作者:楹庭律师团

2015年9月14日晚,一则拆除引发火灾致被拆迁人死亡的微博迅速被人们关注,当地官方第一时间通报称“民宅发生火情,确有一人死亡”。目击者及死者多位亲属确认,惨案由拆除所致,具体是自焚还是拆除者纵火酿成,尚不清楚。那么事实到底如何呢?

官方两次定性民宅起

死者侄子张先生9月14日晚21时25分发微博称:“2015年9月14日,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后东固村发生拆除住宅致人死亡事件。上午镇上政府人员带领大量打手到后东固村张继民家进行拆除。将张继民的妻子用车抓走后残忍殴打后扔在马路边,生死不明。在十一点多拆迁人员进行拆除并和张继民发生冲突,张继民被烧死,尸体惨不忍睹。家里只剩下两个未成年的女儿。希望好心人士能够帮助这个家庭,还死者一个公道。”

一个半小时后,当地宣传官微@平邑新闻中心 通报称,“此事是民宅发生火情,确有一人死亡。事情发生后,有人在网上散布谣言,扩大事态。 目前,公安部门正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对于制造、散播谣言者将依法严惩。本微博将对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发布”。

9月15日上午,平邑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县公安局正在对上述事件展开调查,据了解,死者生前是将自己反锁屋内,并把自己点着。对于现场是否有拆除等情况,他表示不清楚。

9月15日晚17时56分,@平邑新闻中心 再次发布通报,仍将从事定性为民宅火灾事故。称“山东平邑严查民宅火灾事故,公安机关已控制相关人员,山东平邑“9.14”民宅火灾事件发生后,平邑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紧急调查。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已对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情正在调查中。平邑县委、县政府表示,将尽快查清案情、查明事故责任,依法依纪严惩相关责任人”。

张继华称张继民是他亲弟弟,两人还有一个妹妹。张继民今年46周岁,有两个女儿,大女儿14岁、小女儿12岁,他妻子潘进慧早上把孩子送学校后,在回来的路上被绑架并被打,目前在平邑县医院接受治疗。

在医院的潘进慧回忆了当时的情况。 “我出门送孩子上学的时候看到滨河大道上有挖掘机,就告诉继民让他注意。八个人一下车就抓住我头发把我抓到车上,我大喊救命,他们说再喊杀了你。我说杀了我也不怕。在路上就有村委的人在平房上晒芝麻看到我了。哪那么巧我一出学校门就被他们抓住了。”潘女士说,女儿同学的家长也目睹了她被抓上车的一幕。

同村的王庆富家距张继民家不足200米,事发当天,他在张家后院方向驻足目睹了部分情况。

“大约上午十点多,我看到张继民家附近有挖掘机、推土机,不一会儿就把张纪民的院墙推到了,然后看到有几个年轻人进去,不一会儿房子就着火了,一开始是黑烟,之后是白烟。有请见家里面有争吵的声音吗?白烟下午,整个屋子就着了,火越来越大,年轻人就跑了。”王庆富表示,他站在屋后附近,没听到张继民家有争吵的声音。

张继民的妹夫杨丙恩在事发后赶到现场,他向财新记者转述了现场目击者的话。“早上八九点钟,政府雇了100多个社会上的闲散人员或刑满释放人员,开着推土机、挖掘机给他们家拆除,去了之后把他家里的墙给拆了。

杨丙恩还透漏,村民告诉他,“去他家拆的时候,进去的人往里扔石头、钢筋、汽油瓶,想把张继民吓唬出来”。村民透漏,公安部门已经取走了现场的汽油瓶、石头等证据。

拆迁补偿每平方米60元,村民不满

事发当地从2013年开始酝酿”村民上楼”项目,2014年开始动工拆迁。但多位村民表示,拆迁并不像其他地方那样按照人头或住房面积给予分配一定相应面积的楼房,而是经评估公司评估后,按每平方米60元的标准和房子质量进行补偿,价格都不高,房子质量比较好的,仅能赔偿不到十万元。 财新记者按每亩666.67平米估算,耕地的征收补偿约每亩4000元。村民们表示,大部分人不同意拆,因为“买不起楼房,太难了”。

住在邻村的张继华透漏,自己的房子2014年已经被拆,补偿标准是60元每平方米。“我们是两块宅基地,一块宅基地上是三间瓦房,赔偿不到两万,还有一块宅基地上仅剩150多平方米地皮,这两块加起来赔了三万多,再加上较早签协议每块分别奖励一万,总共加起来五万多。 我买了面积为110平米的房子,共花费16万余元,自己另贴了10多万。”

张继华的儿子称,叔叔张继民家是一块地皮加五间瓦房,还有院子,面积较大但赔偿额很少。

“弟弟家里件并不富裕,收入主要靠种地,还有就是在附近工厂打零工。让他们住楼房,他们买不起,政府做了几次工作没有做通,后来让他拿五万后给一户楼房,但张继民不同意。” 张继华说。

“我们镇上有的村给补400元、200元,我们才补60元。老百姓接受不了。”王庆富说。

小编解析:

律师表示,如果情况属实,则这背后不仅是违法拆除,更违反了《物权法》的规定。

《物权法》第42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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