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合法吗

时间:2018-09-02 19:57:19 作者:楹庭律师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8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5条之,土地征用强制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最高人民法院通知,各地法院不得以各种理由参与拆迁,并未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拆迁的,因此行政诸机关对他人房屋的强制拆迁行为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非法行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全国人代会常委会修改后已于2007年8月30日由胡锦涛主席第七十二号令公布施行。这也是法律规定,效力高于“规”,因此从时间点上讲。城市管理条例的失效时间,应当是胡锦涛主席令第七十二号令的公布施行的时间,2007年8月30日。国务院于2001年公布的《》,属于“行政”。因与新公布施行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规定不一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法律规定(如:第六十四条,七十九条)因而失效,这已是非常明确地被废止了。因该停止执行了在全国人代会公报上公布施行了,也就是向全中国人民公布施行

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胜诉公告

更多

律师团队

更多
  • 董国女律师

    国女律师

  • 路永强律师

    永强律师

  • 孟雷律师

    雷律师

  • 汪庆丰律师

    庆丰律师

  • 张凤宾律师

    凤宾律师

  • 杨庆律师

    庆律师

  • 刘云律师

    云律师

  • 刘敬祝执行主任

    敬祝执行主任

一键咨询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楹庭动态

更多

联系我们

立即咨询
咨询热线:400-008-3855
010-88825707
010-88825708
010-88820298
拆迁电话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横琴人寿大厦12层
在线-留言 拨打-电话 了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