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局际联席

时间:2014-12-27 23:25:28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佳政办发〔2008〕37号 分类导航: 所属类别: 发布日期:2008-10-30 关键字:拐卖 妇女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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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佳政办发〔2008〕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佳木斯市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佳木斯市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有效预防、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积 救助、妥善安置被解救妇女儿童,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根据《佳木斯市关于〈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的实施意见》(佳政办发〔2008〕2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建立佳木斯市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局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市外事侨务办、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农委、商务局、市政府招商办、文化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工商局、广电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市扶贫办、市机场管理公司、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哈尔滨铁路局佳木斯铁路办事处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市公安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监督、评估《实施意见》,组织和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机构、跨国界的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以下简称反拐)工作;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的反拐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地的反拐工作;协调和推动反拐国际合作;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总结和交流反拐工作经验及相关成果。

  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能承担相关工作任务,具体职责是:

  市公安局、市外事侨务办、商务局、市政府招商办、工商局共同牵头协调有关单位负责建立、完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形势,研究制定打防控对策。对收买、介绍、强迫被拐卖妇女儿童从事性交易及其他强迫性劳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加强国际警务合作,加强与其他 特别是俄罗斯联邦远东地区的多领域合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反拐国际交流合作。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广电局共同牵头协调有关单位负责积 开展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反拐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活动,提高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反拐和救助被解救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反拐工作氛围。

  市综治办牵头协调有关单位负责在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开展跨部门、多机构共同参与的综合整治行动。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和市政府法制办共同牵头协调有关单位负责加强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为预防、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及被解救妇女儿童救助和康复工作提供法规和规章依据。

  市发改委、市扶贫办、农委共同牵头协调有关单位负责贯彻 开发式扶贫政策,加大对农村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积 开展多种形式的实用技术教育和务工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妇女脱贫致富能力。

  市教育局牵头协调有关单位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防止其过早流入社会。积 帮助被解救的适龄儿童入学、回归学校和适应新的生活。

  市民政局牵头协调有关单位负责加强对易被拐卖人群的援助工作,积 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帮助家庭贫困妇女儿童解决生活困难,加强对其生活能力训练。积 利用现有救助管理机构和福利机构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弃婴救助及安置工作。为回归社会的被解救妇女儿童提供各种必要的服务,切实帮助其解决就业、生活和维权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市司法局牵头协调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法律援助机构依法为被解救妇女儿童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并积 做好犯的改造、监督和教育工作,降低重新犯罪率。

  市财政局负责反拐工作的经费保障。

  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共同牵头协调有关单位负责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用和职业中介活动。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对各类职业中介活动的监管,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依法查处非法用工单位和使用童工的行动,取缔非法劳务介绍、婚姻介绍等中介机构以及非法网络中介。积 帮助不能或不愿意回原住地的受害妇女和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使其获得适宜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并在异地就业。

  市交通局、哈尔滨铁路局佳木斯铁路办事处、市机场管理公司共同牵头协调有关单位在流动人口聚集的火车站、汽车站、航空港、码头、娱乐场所、旅店加强反拐宣传工作,防止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发生。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及时掌握拐卖犯罪动态,强化查控堵截工作,提高防范打击拐卖犯罪的能力。

  市卫生局负责加强对被拐卖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咨询和指导,采取适宜技术及有效的康复治疗方法为其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市人口计生委负责做好被解救妇女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工作。

  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在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和易被拐卖人群中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妇女儿童防拐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根据各成员单位意见和建议提出会议议题,经召集人批准,组织召开会议,做好会务工作;督办落实联席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及时通报反拐工作情况;协调组织对落实《实施意见》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五、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全体会议,如有需要,根据成员单位提议,经召集人同意,可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佳木斯市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局际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蒋志芳(副市长)
  召 集 人:姜海涛(市政府副秘书长,佳木斯市 安全局局长)
  崔德双(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李 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玉贤(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万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
  姜洪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纯富(市教育局副局长)
  宋鸿源(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
  秦世海(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李源波(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克功(市司法局副局长)
  周常盛(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光晟(市人才服务局局长)
  金 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书记)
  王立平(市交通局纪检书记)
  李永新(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栾兆权(市商务局副局长)
  孙 阳(市文化局副局长)
  朱广媛(市卫生局副局长)
  吉 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陈克明(市政府招商引资办公室副主任)
  李凯军(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桑玉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庆武(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邓守荣(市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杨立波(市总工会副主席)
  齐海鸥(共青团市委副书记)
  耿学双(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胡昌荣(哈尔滨铁路局佳木斯铁路办事处主任)
  吴庆丰(佳木斯机场管理公司副总经理)
  佳木斯市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宋鸿源兼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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