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8 12:36:35 作者:楹庭律师团
根据审计署的要求,市审计局对本市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募集、使用及管理情况开展审计调查。本次审计调查的目标是,促进救灾款物按要求及时到位、有效监管和规范使用。审计范围是市财政安排的救灾款物和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市慈善基金会等3家单位接受国内国际社会捐赠款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审计署关于做好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跟踪审计的通知》(审社发〔2010〕37号)等要求,现将截至2010年7月9日救灾款物审计调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市财政安排救灾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截至2010年7月9日,市财政局安排抗震救灾资金1000万元,已全额拨付至青海省民政厅。
二、本市社会捐赠救灾款物审计调查情况
截至2010年7月9日,本市共接收捐赠款物35087.35万元(资金34720.41万元,物资折款366.94万元),其中:市民政局接收捐款6060.09万元,市红十字会接收捐赠款物17359.16万元(资金16992.22万元,物资折价366.94万元),市慈善基金会接收捐款11668.10万元。已支出35087.35万元,其中:汇缴对口中央部门30823.66万元,直接拨付灾区4017.74万元,拨付定向捐赠款220万元,支付救灾物资运输等费用25.95万元。捐赠款物收支相抵无结余。
截至2010年7月9日,本市玉树地震抗震救灾共筹集款物36087.35万元,支出合计36087.35万元,无结余。
三、审计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本市玉树地震抗震救灾的捐赠工作组织有序,各捐赠管理单位严格执行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规定,捐赠资金物资的筹集、拨付、使用及管理规范透明,并按规定于7月10日前将前期所募资金物资全额汇缴。
至审计调查结束日止,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上海市审计局
2010年8月11日
(完)